公告公示

2018年阜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公告

作者:阜新市 点击次数:339 发布时间:2018-10-1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8年阜新市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公告
作者(摘自):计财科2018-07-09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收藏】  【关闭】  

农民朋友: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机工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举措。为了把党的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好,着力改善我市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政策精神,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实施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办法。

三、申购程序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支持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2.申请补贴。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票、卡(账)号等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办理牌证照。

3.核实查验。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及机具抽查核验。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大型机具及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补贴情形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者要重点核实。

四、补贴机具购置截止时间

1.2018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办理2017年购置的农机具(购机发票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2018年8月1日-11月30日办理2018年购置的农机具。

五、集中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市辖区各乡镇农机站自行安排。

乡镇      开办时间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电话

韩家店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3981093

四合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3968065

水泉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2410061

长营子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2695866

乌龙坝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6011970

河西镇      7月10日  8:30-16:00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 15140909919

高新区      7月10日  每周一、三、五 高新园区东侧楼209 2197897

                     8:30-17:00







两县各乡镇具体办理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咨询电话:阜蒙县0418- 8813003    

      彰武县0418- 6910320

六、申请机具核实地点

各乡镇农机补贴受理部门自行安排定点集中核实。

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8-6677085;

执行举报电话:0418-6677080;

质量投诉电话:0418-6677085。

政策查询网站:阜新市农机局网站

(http://njj.fuxin.gov.cn/)

电子邮箱:fxnjjck@163.com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18.60.149.73:2018/


             阜新市农业机械化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