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阜新市 点击次数:425 发布时间:2019-01-1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的精神、阜新市农机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机〔2018〕2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申请人直接受益的原则。在操作程序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摸底、上报、公示等环节,从申请审核、机具核实、到资金兑付等工作都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完成。
2018年,省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10610万元,上年结转34.946万元(市辖区34.313万元、阜蒙县0.024万元、彰武县0.612万元),其中划拨到2017年系统1911.732万元。截至目前,补贴资金已使用7691.282万元(含上年结转34.946万元),其中市辖区138.162万元、阜蒙县4876.693万元、彰武县2676.427万元。全市利用补贴政策资金购置各类农机具10665台(套),受益农户9743户,拉动农民投入约2.2亿元。结余资金2953.667万元,其中市辖区206.151万元、阜蒙县1023.331万元、彰武县1724.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