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阜新市 点击次数:406 发布时间:2018-10-1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国家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实施。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实施以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连续增长,机具种类不断扩大,受益农户持续增加,运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机工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持续增强和扩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应,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稽查核实。
二、检查重点
按照《阜新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确定如下检查重点。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采取改头换面、名实不符等手段将《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以外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严禁擅自将未列入我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机具市场销售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涨价、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行为。视情况抽查补贴机具销售价格掌握情况。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抽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深入检查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优先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受益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严肃处理在补贴受益对象确定环节发生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
(四)补贴机具质量和牌证管理情况。加强在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称规格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原则上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应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五)补贴信息公开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加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补贴实施前、中、后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检查各县是否按照《方案》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特别要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区当年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
(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兑付方式、结算兑付进度等,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任何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七)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按照农业部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检查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对县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等。
(八)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以及农业部转办的群众举报件查处等情况的调查。主要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延伸绩效管理核查等方式开展稽查核实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5—6月)。深入乡村一线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查找问题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定点抽查群众举报投诉和以往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具体地点由阜新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购机户抽查(6-10月)。利用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电话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200个购机户。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和进行责任追究。各县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三)延伸绩效管理核查(11-12月)。按照农业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总体要求,《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县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和相关投资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做进一步核查。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全年)。农机局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县区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力或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情况上报不及时的县区,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阜新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宋品君 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何 英 农机局计财科科长
尚冰峰 农机局综合科科长
王晓光 农机监理所支部书记
王亚楠 农机局计财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局计财科,负责日常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中的监管督查力度。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乡镇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督查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工作一线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保障补贴政策。